各施工企业:
为满足我市建设施工企业对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培训需求,稳定我市建设行业施工管理人员队伍,我中心拟定于2013年6月中旬举办第一期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具有专业技术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
2、担任施工单位小型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3、需申请增项的已领证的小型项目负责人。
学员参加培训考核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二、报名条件
凡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
1、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建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建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在建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企业岗位证者,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
三、培训专业
本期接受建筑、机电、公路与市政、水利水电、园林等专业的报名,视实际报名人数确定2-3专业报省建筑协会确认后开班。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拟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五、培训收费标准
1、首次申报主项专业参加培训班,每期培训费用标准为920 元/人(含教材费和补充资料费)。
2、再次增报一门专业参加培训,每期培训费用标准为 500元/(门)人(含教材费和补充资料费)。
六、报名办法
1、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报名地点:阳江市住建局四楼科教科。联系电话:3428886;联系人:陈宁、刘琇美。
2、已提交报名资料的人员,于5月31日前缴费确认。
七、报名需提交资料
1、填写《广东省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相关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5、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
八、其他事项
1、首次申报主项一门专业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证书后,可再次申报增加另一门专业并参加该单项专业的培训考核。申报增项时须提供相应增项专业的报名材料(同第七点)及相应的“业绩证明”,并提交已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信息:A、该员工何时入职;B、该员工于哪个时间段在哪一项工程负责哪一个岗位(必须列明时间、项目名称和岗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