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我市建筑业行业中树立榜样、学习先进、鼓励先进,阳江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我会”)根据《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章程》规定,结合阳江市建筑业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年度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先范围
我会会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单位名额为我会会员单位数量的7%。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身建设过硬
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有序;近2年内企业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无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
3.社会信誉良好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参与救灾抢险和社会公益事业,起到积极正面的作用。
4.模范遵守我会章程
带头遵守我会章程,并按照规定按时缴纳会费;积极支持协会,在会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各类企业附加条件
1、建筑施工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企业经营良好。每年度纳税额,一级及以上企业在8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4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200万元以上。
(2)积极开展评优创优和技术创新工作,近2年获得至少1项地级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
2、监理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近2年内没有因监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或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2)近2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至少有1项获得地级市或以上的优质工程奖。
(3)每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近2年没有因勘察设计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或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2)近2年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至少有1项获得地级市或以上的优秀设计奖、科技进步奖或取得国家专利技术、发明成果等业绩。
(3)每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
(以上奖项以奖励证明、材料及证书为依据)
四、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客观、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申报单位须填写《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单位申报表》。
3.提供与评选考核表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选和颁奖程序
1.评选工作每年第四季度由我会秘书处组织受理申报,我会对“阳江市建筑业协会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在我会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的,则颁发证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获奖证书、奖牌。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本办法由阳江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4年5月16日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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