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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受理2019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粤建协〔2017〕27号)的工作精神,我协会拟定于5月开展2019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申报条件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5.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初装修(毛坯)的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有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2019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全称,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全称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章。

(二)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凡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

1.承建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3.立项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参建单位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协议书部分);

6.施工许可证;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规划验收报告;

11.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

12.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劳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5.其它资料,若曾获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需提供该相应奖证书;如符合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申报条件的,还必须提供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并在申报汇总表里注明申报省金匠奖)。

16.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10-20张,照片彩色打印件(相片用JPG格式,像素应在1600*1200以上,其中包括正立面效果、内墙面、卫生间、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亮点作法相片,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字的文字简述,亮点简述对应照片编号另用word格式编辑保存,同时提供电子版,便于制作精品图集)。

(三)提供大概3000字的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附件3)。

(四)上述申报材料由承建单位用A4纸按顺序编制,编写目录和胶装成册,一套报送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进行初审,一套供专家组现场查阅资料时备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由承建单位报送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统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负责资料的初审工作,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

(二)各地市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完成初审后,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碟或U盘)统一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梁智尤 何晓君

电 话:020-83642201 

传 真:020-83642502

邮 箱:gdcia@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2.2019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1月28日